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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晚報訊(夜線報道組)朱先生家住順義區馨港莊園小區,根據和物業簽訂的供暖協議,只要每年按時交納供暖費,次年將得到兩個月免費的供冷服務。然而,小區物業卻貼出了供冷收費通知,這引起了部分居民的不滿。
  記者瞭解到,馨港莊園採取集體供熱供冷的方式。朱先生在此住了約有10年,每年按時上交採暖費後,次年都會在六月和八月之間得到免費冷氣。臨近冷氣供應的時間,小區物業卻突然貼出了收費通知。
  北京首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從2004年起負責小區供熱、供冷服務。該物業公司在近日下發的通知中提到,免費供冷服務工作到2013年已經完成。從2014年開始,要按照10元每平方米的價格收取供冷費用。
  不過,朱先生向記者出示了一份供暖協議書,這份於2005年簽訂的協議顯示的收費方法為,小區供暖費為每建築平方米30元每個供暖季(次年免費供冷兩個月,時間為6月15日至8月15日)。記者註意到,合同上並沒有涉及有效期,因此朱先生覺得小區突然收費違反了合同。
  按照物業目前的收費標準,朱先生這個夏天要交一千多元的供冷費。“即便夏天吹空調,也用不了這麼多電費。”朱先生說。
  昨天,由於對供冷開始收費不滿,上百名業主到物業處抗議。
  為何現在要對供冷收費?馨港莊園物業公司的一位負責人稱,因與開發商有過口頭協議,免費提供冷氣的有效期為10年,開發商應該和業主也有過10年期限的口頭協議。但業主們並不認同物業的說法。
  北京昆侖律師事務所冀旭宇律師告訴記者,此合同由物業和業主直接簽訂,如果合同上沒有約定有效期,那麼物業不能單方面變更合同內容,必須照常履行合同內容。至於開發商與物業之間的任何協議都不影響物業與業主之間的合同。
  從目前情況看,物業方無權停止對業主的免費供冷。  (原標題:免費冷氣要收費 居民不幹了 馨港莊園小區免費供冷十年 物業稱約定到期就要收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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